194吨废轮胎被责令退运出境

日前,浙江省宁波梅山检验检疫局联合梅山海关,对一批来自美国的194吨、申报品名为再生橡胶的进口货物,做出退运处理。

据悉,这批物品经取样送实验室鉴定,被判定为废轮胎,属于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。

废橡胶是很难降解的高聚物,尤其是废轮胎。

其具有很强的抗热、抗机械性,是国际公认的有害垃圾,有着“黑色污染”之称。

2014年发布的《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》中,废橡胶类别包括废轮胎及其切块、硫化橡胶废碎料及下脚料及其粉粒、各种形状的硬质橡胶废碎料。

2017年,中国加强了对废轮胎、废橡胶的监管力度。

未硫化橡胶废碎料、下脚料及其粉粒,也被调整进入《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》。

此外,有消息称,2017年至今,浙江宁波海关连续查获2000余吨禁止进口的废橡胶。

这个数字打破了宁波海关近年来查获非法入境废橡胶的纪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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